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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民生办|2018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分细则
信息来源自: 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9/4/23
阅读次数:2437

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民生办〔2019〕1号

市民生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区民生办:

根据《六安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六政办秘〔2018〕136号)文件要求,现制定对县区和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县区考核

按照单项考核、综合考核、绩效评价、社情民意调查及违规违纪行为曝光等方面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考核工作分别由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生办)、市直牵头单位、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一)单项考核(50分):

1、单项评分:由市直牵头单位确定省33项民生工程及资金保障项目各县区排名,市民生办统一确定分档分值,据此计算各县区分项得分,并按满分50分折算各县区总分。各牵头单位对所有县区排名不得少于3个档次(含3个档次)、同一位次不得超过3个县区(含3个县区)。省定33项民生工程中部分项目无任务的县区,该项目得分为该县区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平均分。资金保障项目评分内容包括县区配套资金数、截至12月底到位资金拨付率、绩效考评资金管理情况,由市财政部门评分。项目分档设定分值:民生工程单项考核每项满分10分,排名每相差一档扣0.5分。

2、单项考核得分:在考评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区省定33项民生工程财政投入总规模、县区财政资金配套数、人口数3方面因素设定任务调控系数得出最终单项考核分。以全市2018年度省定33项民生工程财政总投入数、市县配套资金总数、人口总数(市统计局提供)为基数,测算出3项平均值,达到平均值的县区系数设定为1%(其中总投入0.4%、配套资金0.4%、人口数0.2%),根据各县区指标超出或低于平均值幅度按比例确定其任务调控系数。该县区单项考核得分为考评总分*(1+任务调控系数),在此基础上按满分50分折算最终得分。

(二)综合考核(35分):综合考核由市民生办具体负责,主要依据平时掌握情况结合各县区按要求上报资料评分。主要内容:

1、组织实施情况(8分)

(1)启动实施情况(1分)。及时召开会议启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得0.4分;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得0.3分;与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得0.3分。以上各项工作未落实的不得分。

(2)宣传工作情况(3分)。以县区民生办或牵头单位名义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多次宣传得1.5分;按要求组织4月、10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得1分;创新宣传方式,在全市起到表率作用的得0.5分。以上各项根据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3)政策、机制建立情况(1分)。出台民生工程分项实施办法及民生工程审计办法得1分,根据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民生工程清单管理情况(2分)。落实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制度得0.5分;完整建立清单管理台账得0.5分;及时将市民生办下发的问题清单销号到位得1分。以上各项根据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5)工作创新或亮点做法(1分)。探索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上级部门认可的工作举措或工作中的亮点做法,每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2、民生办基础工作(15分)

(1)机构设置情况(0.5分)。民生办单独设立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含2名)得0.5分,与相关股室合署办公扣0.3分,只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扣0.2分,扣完为止,无专职人员不得分。

(2)数据库建设情况(1.5分)。按时报送数据库得0.5分,否则不得分;数据库质量较高、补录率低得1分,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补录完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信息报送情况(2分)。根据每月信息通报结果折合计分。

(4)报表报送情况(2分)。根据每月报表通报结果折合计分。

(5)进度图片报送情况(2分)。根据每期进度图片报送时间、质量等情况打分。

(6)专项工作完成情况(2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7)民生工程信息平台运行情况(1.5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8)群众话民生完成情况(1.5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9)图看民生完成情况(1.5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10)“月民调”完成情况(0.5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3、监督检查情况(4分)

(1)县区督查情况(1分)。县区民生办组织综合检查得1分,没有开展不得分。

(2)市民生办督查情况(3分)。根据市民生办暗访督查情况打分,每通报1个问题扣0.2分,扣完为止。

(3)省人大、政协视察情况(加分项)。承担省人大、政协民生工程视察任务并成效显著的县区加0.5分。

4、项目进度情况(8分)

(1)项目推进进度(4分)。按照《六安市2018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计划安排表》中计划节点进度,对所有项目2、3季度末及10月、11月底四个节点进度进行考核,所有节点项目进度均达标得4分,每节点存在未达标项目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进度公示情况(2分)。根据皖西日报公示的进度排名情况,每月第一名按满分1分计算,排名每相差一个位(档)次扣0.05分,分县区将每月成绩汇总后折合计分。

(3)项目完成情况(2分)。所有民生工程项目均能够按照目标责任书结合上级下达计划要求完成任务的得2分,有1个项目未完成当年任务不得分。

(三)绩效评价情况(10分):按要求认真落实绩效自评工作,并在县区政府网站公示得3分。市民生办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占7分,根据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评价结果折合计分。

(四)社情民意调查(5分):由市统计局负责具体调查和整理汇总工作,以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为主要调查指标,分项分县区得出民生工程民调分数,并按满分5分折算出县区总得分。

(五)违纪违规行为曝光情况考评(扣分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参与评比;相关问题被市及以上部门和纪检部门通报的、媒体负面报道经查属实的一次扣0.3分,实行累加计算。

二、市直牵头单位考核

对市直牵头单位考核包括综合考核、绩效评价、社情民意调查及违纪违规行为曝光等内容,满分为100分,考核工作分别由市民生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一)综合考核(85分):

主要依据平时掌握情况结合各牵头单位按要求上报资料评分。

1、工作推动情况(48分)

(1)组织实施情况(5分)。建立民生工程单位内部协调推动机制得1.5分;开展对牵头项目督查或调度3次以上得1.5分;民生工程联络员机制健全,且牵头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协调作用得2分。以上各项根据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2)宣传工作情况(5分)。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多次宣传得2分;4月、10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均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得2分;有创新性宣传方式的得1分。以上各项根据工作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3)创新机制或亮点做法(5分)。在牵头民生工程项目的推动实施和效益发挥上出台新政策、新措施、新机制或工作中亮点做法得5分,承担省人大、政协民生工程视察任务并成效显著的单位在该项得分基础上加2分,具体根据民生办掌握情况、各单位上报情况评分。

(4)信息报送情况(7分)。根据每月信息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5)报表报送情况(7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6)专项工作情况(7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7)图看民生完成情况(6分)。根据每月通报结果汇总折合计分。

(8)民生工程清单管理情况(4分)。根据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评分,年初下发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得2分,实施过程中针对问题下发问题清单并整改到位得2分。

(9)信息平台工作落实情况(2分)。根据平台使用情况综合评分。

2、项目实施情况(37分)

以下分项目进行评分后汇总,对于牵头2项(含2项)以上民生工程项目的单位,分项评分后取该单位项目平均分,并在此基础上每项增加1个百分点分值。

(1)项目进度情况(25分)。按照《六安市2018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计划安排表》中计划节点进度,对牵头项目2、3季度末及10月、11月底四个节点进度进行考核,所有节点项目进度均达标得25分,每节点存在未达标项目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任务完成情况(12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结合上级下达计划要求全面完成任务的得12分,完成90%(含90%)以上的扣4分,完成60%-89%(含60%)的扣8分,完成60%以下的不得分。

(二)绩效评价(10分):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并在部门网站公示得10分,省财政厅会同省直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中,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三)社情民意调查(5分):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社情民意调查结果分项折算,对于牵头2项(含2项)以上民生工程项目的单位,取各项民生工程民调得分的平均分。

(四)违纪违规行为曝光情况考评(扣分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参与评比;相关问题被省及以上部门和纪检部门通报的、媒体负面报道经查属实的一次扣0.3分,实行累加计算。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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