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与管理现状,按照市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六安市2023年第一季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与管理现状工作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市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2023年一季度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网络数据核对等方式,对全市39家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疾控中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现状等进行了逐项复核。针对存在问题,现场给予指导解答,提出整改建议,并书面反馈意见,同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规范传染病诊断报告流程,提高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此次督导,规范了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综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