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生鲜灯拆除是近期群众关注的热点之一,为防止拆除后生鲜灯使用“卷土重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了全面“回头看”工作。
12月8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望城岗街道某菜市场,发现市场内生鲜灯已全部更换完成,但其中一户猪肉经营户红色灯罩仍在使用,检查人员向其进行宣传告知,督促其立即更换。在市场旁的一家超市,其蔬果销售区域仍使用红色射灯、偏绿色射灯作为照明设施,检查人员经过宣传教育后依法对该超市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这也是自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对市场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超市和农贸市场,通过向商家普法宣传、现场指导整改落实等措施,提醒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规定要求的灯具,同时对于部分商家以加红色灯罩、红色塑料袋等打擦边球的违规行为也要求进行整改拆除,避免因为“生鲜灯”给生鲜农产品加了“美颜滤镜”后,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消费误导。(黄建惠 记者 康家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