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项目 |
考评标准 |
考评方式 |
组织领导 |
1、有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订、落实单位(系统、行业)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2、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带头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科室、班组等基层创建活动。
3、注重创建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有钱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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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
建设 |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2、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诚信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开展文明引导行动(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网络)。
4、积极开设道德讲堂,场所固定,活动经常(每年度不少于4次),流程规范。
5、深入开展学习、评选各级道德模范、“好人”和“优秀江淮志愿服务典型”活动,注重培育、推荐、评选、学习单位(系统、行业)先进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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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1、切实开展本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有未成年人领导机构,年度有活动计划、记录、总结。
2、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到学校或乡村少年宫,至少为未成年人或留守儿童办1件实事或救助1名困难儿童时间不少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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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
1、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志愿者队伍,实现全员注册,落实志愿者网上注册。
2、正常开展“三关爱”和“为爱行动、圆梦江淮”志愿服务活动,有方案计划、有总结、有花名册、有活动记录(每年度不少于6次)。
3、确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网上注册不少于3人,加入六安市学雷锋志愿服务(330919145)、六安文明传播(179099153)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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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调查 |
文化建设 |
1、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
2、坚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具备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3、弘扬传统文化,适时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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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核 |
社会责任 |
1、完成六安市(县、区)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并支持创建工作。
2、创造性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含营造创城宣传氛围),在社区、主次干道或社会媒介上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稿作品及“学雷锋志愿服务”内容的宣传。
3、参加市、区“文明餐桌”示范街、示范点活动,参与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企业“文明餐桌”宣传的活动。
4、与美好乡村中心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5、热心公益、关心照顾弱势群体(老、弱、病、残、幼),能对生产生活特别困难和致病致残的好人模范、优秀志愿者予以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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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核 |
整体印象 |
1、单位内外环境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因地制宜做好净化、亮化、绿化和美化工作;公共场所和办公室有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宣传栏或标语(牌),设有明显禁烟标志。
2、干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热情周到,文明有礼。
3、本单位年度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未受到查处或通报批评。
4、注重宣传总结本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在各级文明网站或媒体上有报道。 |
实地考核
部门复核 |
档案资料 |
1、有创建工作专门档案资料,分年度归类建档或装订成册(包括影像、图片、文字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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