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六安市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根据六编办〔2014〕2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完成机构编制核查信息采集、报送、公示等相关工作。
自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启动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不重复不漏,信息准确无误,核查结果表明,我中心没有发现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等相关情况。
通过核查,理清了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建立了符合我中心实情的机构编制台账,进一步增强了规范管理编制、科学调配编制资源的意识,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为各项疾控业务的开展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