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六安市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六安市艾滋病示范区执行办公室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2014年项目工作计划,开展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投标项目实施原则
⑴ 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原则。围绕六安市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目标,利用社会组织的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
⑵ 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原则。通过建立参与机制增加对于社会组织的投入,增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支持;
⑶ 培养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感原则。通过参与项目活动,提高社会组织主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增强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其社会工作责任感。
2、投标项目内容
⑴ 暗娼行为干预、检测、宣传。
⑵ 男男性行为者行为干预、检测、宣传。
3、项目实施期限
自签署项目《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4、项目申报要求
⑴ 投标机构/组织资质:注册和非注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及来自社区的民间小组等);六安本地的组织,有3名及以上成员;申请经费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投标机构/组织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相关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经验;原则上每个申请项目上限经费不超过3万元。
⑵ 注册的投标机构/组织必须提供注册资质及财务等相关信息。
⑶ 未注册的或不具备中国政府规定的独立完善财务制度的投标机构/组织,须选择当地有完善财务制度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经费托管机构。经费托管机构需提供注册资质及财务等相关信息,项目资金不能直接拨到个人账户中。
⑷ 中标机构/组织和经费托管机构应严格执行六安市艾滋病示范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被托管机构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经费,接受六安市艾滋病示范区执行办公室指导。
⑸ 投标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由其直接负责实施项目活动。
⑹ 中标项目不允许分包和二次分包。
⑺ 本次招标标书接收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请投标单位把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有帐户的机构要提供单位合法性证明(依法颁发的组织代码证书或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和帐户信息,无账户的机构需提供托管机构的单位合法性证明和账户信息,由托管机构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邮寄给六安市艾滋病示范区执行办公室,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六安市艾滋病示范区执行办公室邮箱:magongyan@sina.com),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功燕 陈 进 联系电话:0564-3380870
联系地址:六安市皋城中路 邮编:237000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