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公开询价采购一批职业卫生能力确认试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能力确认试剂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ACDC20250304
3.项目预算:25000.00元
4.采购内容:详见附件2:《职业卫生能力确认试剂清单》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具备相关销售内容;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其他犯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需求,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一式两份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须包含: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试剂耗材的厂家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等。
3. 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8日15:00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采购参数、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低价确定采购供应商,并将结果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布。
六、联系方式
单位: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六安市皋城中路409号三楼药械科 联系人:张海华 0564-3380821
附件1.doc
附件2.xls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