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实验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服务采购”于2025年8月5日完成采购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为安徽国瑞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质疑期内有潜在供应商对安徽国瑞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计量检定及校准服务资质提出质疑。经复核,安徽国瑞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认无相关服务资质,该回复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事项不一致,质疑事项成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有关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取消安徽国瑞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限制该公司1年内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博度计量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2025年8月13日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