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心采购委评审,颗粒物检测仪采购中标单位为“合肥汇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于公示后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中标结果最终解释权归市疾控中心本次评审委员会。
未中标单位如需退还样品,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发顺丰快递予以退还。
联系人:李福权 0564-3380869
2020年4月1日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