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2008年(2008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国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5262758例,死亡12622人。报告发病率为398.30/10万,死亡率为0.96/10万,病死率为0.24%。
2008年全国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541163例,死亡12433人。报告发病率为268.01/10万,死亡率为0.94/10万,病死率为0.35%;与2007年相比,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下降了1.61%、4.52%、2.96%。全年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肺结核、痢疾、梅毒和麻疹,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5.8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乙型肝炎和新生儿破伤风,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3.19%。
2008年全国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1721595例,死亡189人。报告发病率为130.30/10万,死亡率为0.014/10万, 病死率为0.011%。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31%。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7.88%。
2008年,全国共报鼠疫发病2例,死亡2人,报告发病数与2007年相同,死亡数较2007年增加1例;共报告霍乱发病168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较2007年增加4例;共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4例,死亡4人,报告发病数与2007年相同,死亡数较2007年增加2人。
附件:
2008年全国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
注:1、“*”表示合计数据不做比较,2007年手足口病为非法定报告;
2、“-”表示分母为零不能计算;
3、病毒性肝炎发病、死亡数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死亡数的合计;
4、人口资料采用200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末全国常住人口资料。
来源: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