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要在说明书“不良反应”项里增加以下内容:首次服用本品初期可能出现过敏性休克(严重过敏反应)和血管性水肿(严重面部浮肿)。服用本品可能引起睡眠综合征行为,包括梦游驾车、梦游做饭和吃东西等潜在危险行为。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药监局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该类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来源:北京晨报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