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2025年宣传品采购(二次)
关于艾滋病性病宣传视频询价结果公
六安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及新冠变异
关于艾滋病性病宣传视频询价采购公
关于地方病防治试剂采购项目评审结
关于食品风险监测试剂采购项目评审
关于地方病防治试剂采购项目的询价
关于食品风险监测试剂采购项目的询
六安市疾控中心2025年度试剂耗
HIV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单一来源
健康教育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健康教育 > 健康常识 > 健康教育
“跳槽”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信息来源自: 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7/4
阅读次数:1395

      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明确,社保法中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个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规定》关于基本医保部分提出,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对于工伤保险,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据悉,《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健康报





 相关新闻

 帕金森病增速太快  2025/5/8
 2025年五一假期健康风险提示  2025/4/29
 城市建设要考虑血压  2025/4/28
 早筛先行 防治并重-上消化道癌你了解吗?  2025/4/15
 慢病喜欢合伙伤人  2025/3/14
 多款疫苗大幅降价  2025/2/24
 2025年1月健康风险提示  2025/1/15
 老人的胃经不起折腾  2024/12/25
 IF=59!四川大学李为民等团队提出了一个分类驱动的中国肺结节报告和数据系统,助力临床检查  2024/10/8
 亚洲心血管病增得太快  2024/9/5

CopyRight © 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地址:六安市皋城中路 邮编:237000
E-mail:lacdc@foxmail.com
总计访问人次:
5445650
在线人数: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