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河南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专门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以确保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据悉,该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妇社处,负责牵头协调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指导以及信息监测、报告、统计、分析等工作。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对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县级卫生局要成立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配备专业人员总数达到该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公共卫生管理科,根据其辖区服务人口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数量,合理配备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中心、管理科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信息上报制度;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其开展业务指导,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进度考核。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经费配套和使用、目标完成、居民满意度等情况的监督考核,科学合理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绩效,将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与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