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近日决定,今年将大幅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夯实城乡居民医保基础。
该省今年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率力争达到96%,新农合参合率力争达到97.5%,并巩固完善医保“一卡通”,开展省内“居民健康卡”试点,推行省内异地即时结报试点。
该省同期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25元提高到人均40元,组织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13类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率要达到90%。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乙肝疫苗补种及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8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重点疾病重点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