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执行国家标准GB2760-2011,广泛用于医用软硬胶囊、外科敷料、止血海棉、肉冻、食品添加剂、罐头、糖果、冰糕、火腿肠、皮冻、汽水悬浮剂、检剂、淀剂、雪糕等食品行业。
明胶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功能为增稠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胶,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 明胶》(GB6783)规定质量规格要求,按照该标准规定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明胶必须以动物的皮、骨以及腱、鳞等作为原料,并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的要求。《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可以使用的原料:(1)屠宰场、肉联厂、罐头厂、菜市场等提供的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2)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3)骨粒加工厂整理加工的清洁骨粒和直接收购的自然风干的骨料。禁止使用以下原料:(1)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2)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明确规定明胶作为增稠剂可以在除附表所列食品类别之外的各类食品中使用,使用量为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对食用明胶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其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加拿大等国允许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工业明胶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在食品中使用工业明胶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问题主要是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监管与打击力度,我国已经将工业明胶纳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较难通过检测分辨,肉眼亦无法识别,打击违法添加更多需要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消费者应该选购正规厂家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