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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评
信息来源自:
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2/7/10
阅读次数:
1824
日前,市安监局对2012年全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任务和重点进行部署,今年将对200家用人单位进行评测,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单位,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关闭。
据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具有法律意义的工作,2012年全市要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用人单位为200家,具体为寿县10家,霍邱县30家,金寨县20家,霍山县30家,舒城县20家,金安区25家,裕安区25家,开发区25家,叶集试验区15家。其中,辖区内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井工开采矿山企业,以及辖区内所有制鞋、箱包加工企业,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其他行业企业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由县区安监局自行确定。
对于在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处于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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