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执行后我国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尿碘水平的变化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防控成果,卫生部于2012年在安徽、福建、山东3省启动了新标准碘盐的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和省试点方案要求,我市金寨县为新标准碘盐试点县。为了解试点县工作执行情况和试点工作存在问题,卫生部疾控局组织中国盐业总公司及有关专家一行7人,由疾控局调研员孙学军带队,于7月18-19日对我市金寨县新标准碘盐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评估。
国家评估组首先听取了安徽省和金寨县分别就新标准碘盐试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现场调查项目试点乡古碑镇和非试点乡天堂寨镇各5个食品店(超市)、10户居民的碘盐销售与使用情况,并现场开展了居民对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问卷调查。同时,国家评估组就新标准碘盐的试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项目试点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走访调查,国家评估组对金寨县开展新标准碘盐的试点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地病办调研员韩永忠、省盐务局规划处副处长李文惠、市卫生局副局长杨阳、金寨县副县长蔡黎丽及市县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道陪同国家评估组开展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