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掌握《食用盐碘含量》新标准执行后我国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尿碘水平的变化情况,指导各地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防控成果,卫生部于2012年在安徽、福建、山东三省启动了新标准碘盐的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和安徽省试点方案要求,金寨县为我省新标准碘盐两个试点县之一。
为做好试点的监测工作,金寨县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组织,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确定古碑镇为试点调查点,并在古碑镇中心小学开展病情和碘盐监测工作。县卫生、教育和盐业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省、市疾控中心派员指导参与下,县疾控中心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试点调查工作,2012年7月,顺利通过了国家专家组阶段性评估验收。截止2013年3月19日止,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基线调查的50名孕妇尿样、5个行政村25份水样采集、中心小学8-10岁学生甲状腺触诊、尿样采集工作以及30户家庭人均每日食盐食用情况调查和其他各项试点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