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检验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检验楼建设项目
地点:六安市皋城中路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用地东南侧
建设单位: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3380876
2021年10月26日
1-文本-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检验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pdf
签到�1).pdf
验收意见(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