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六安市疾控中心委托水质检测工作程序》。并通过对检测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管理,以保证饮用水检验检测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水质检测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3. 职责
3.1 质管科与客户沟通、签订委托协议,负责水样的接受、流转、保管、处置及检测报告的编制、盖章、发放。
3.2 检测科室负责水样常规指标的检验工作及检测报告数据的录入、复核工作。
3.3 本中心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终审、签发。
4. 检测程序
4.1 样品来源
委托检验的生活饮用水样包括二次供水(水塔水、水箱水、蓄水池水等)、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机井水、手压井水等)、地面水(塘水、河水等)、定型包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桶装水)。
4.2检验项目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理化指标:色度、浑浊度、PH值、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氟化物、铁、锰、铜、锌、砷、铅、汞、铬(六价)、镉。
4.3送检时间
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水质水样检测,每月的前两周为委托咨询受理时间,第三周由中心质量管理科负责通知客户送(采)样时间,同时确定报告领取时间与方式。为节约能源,减少成本,每年的丰水期和枯水期可结合《安徽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当月的市政自来水水质监测工作。
4.4采样程序
4.4.1如需本中心现场采样的,由质管科协调公卫科按《抽(采)样控制程序》组织人员采样并认真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做好记录。送检时填写《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送检单》,样品信息录入实验室报告系统,中心检验科负责水样的检验工作。
4.4.2客户自送样有委托检测需求时,质管科业务受理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确定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完成时间,报告发送方式等。质管科业务受理人员按《检测样品管理程序》进行样品验收、登记、编号、标识,录入实验室报告系统,填写“检测流转单”,并将水样送到检测科室。
4.5委托协议
质管科业务受理人员受理水样时,按《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对客户要求进行评审,同时与客户代表在“六安市疾控中心检测委托协议”上签字、盖章,以表示协议成立。受理人员根据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7〕17号》文件,给客户开具缴费通知单,由财务科收款签字、盖章,办公室凭据缴费通知单在检验报告书上盖章。
5. 相关文件
5.1 抽(采)样控制程序
5.2 检测样品管理程序
5.3 安徽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5.4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检测流转单
6.2 样品采集记录表
6.3 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送检单
6.4 六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