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卫生部于2008年12月印发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决定在全国启动绩效考核工作。 2010年3月,为进一步推动疾控机构的绩效评估工作,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37号),明确了相关的考核对象、内容、时限和要求。为贯彻落实绩效评估工作,我市积极开展2008、2009年的机构绩效评估自评工作,以迎接省疾控中心的现场考核。同时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绩效评估工作将于2011年始纳入常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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