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尤其需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等制度。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在10月15日举行的“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制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上提出以上观点。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监督检查司副司长于军在会上表示,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散,产业人员素质总体较低,在全国700多万户有证经营企业中,10人以下企业占80%。2010年年底的调查显示,全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17.2万人,平均每个专职监管人员要监管134户企业。因此,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很难及时发现和查处所有不法行为。与会专家指出,社会监督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而当前我国还存在公众监督热情不高、参与不方便甚至不安全等问题。
据介绍,今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在部分已经落实该指导意见的地区,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该制度尚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确立的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