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4类,中央财政投入2.9亿元
去年投入1.438亿元,今年再投1.47亿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获中央财政强力支持。记者从12月1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的第二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启动会上获悉,通过中央转移地方支付方式,我国将在2012年年底前在全国分区域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4类共22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全国划分为华中、华南、华东、华北、西北、东北和西南7个大区,按照区域建设国家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相关的卫生应急力量,逐步形成分区、分类应对和高效处置格局。据此,中央财政去年投入1.438亿元支持9个省(区、市)建设11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同时地方财政额外增加投入4292万元,项目总投入达到1.868亿元。目前,这11支队伍共装备应急专用车载处置平台100余台,明年上半年通过人车适应性训练,将基本达到车载化、集成化和自我保障化的要求。
12月14日启动的第二批建设项目共建设11支队伍,其中,2支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分布在山西和浙江,8支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分布在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广西、云南、西藏和甘肃,1支突发中毒事件组织队伍在重庆。项目内容包括队伍装备和培训演练,将在明年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在项目启动会上强调,建设卫生应急队伍契合时代要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项目省(区、市)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选择素质好、业务精的专业人员组建队伍,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演练,真正建成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国家应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