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城乡儿童保健工作要求》,但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学的进步,原有的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已难以满足需求。与1986年的《要求》相比,《规范》新增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为所有儿童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或生长监测服务,对早产、低出生体重、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对龋齿、听力障碍、弱视、屈光不正疾病进行筛查和防治等新内容,并要求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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