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结防工作将逐步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我区疾控中心结防门诊于2015年11月6日移交到市立医院承办,肺结核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助工作也相应作出调整。一是改变肺结核民生工程医疗救助形式,由过去将病人的辅助检查、辅助治疗产生的费用采取比消的方法改变为以发票现金结算方式(最高限额900元);二是支付方式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城镇居民暂时现金结算);三是民生工程医疗救助流程作相应调整,由市立医院结防门诊发放申请表,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审核并收集相关申报资料后确定救助对象,调整后流程将对外公示;四是扩大民生工程肺结核重大传染病医疗救助的宣传力度,提高救助对象对民生工程医疗救助的知晓率,以期提高民生工程医疗救助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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