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农民增收工作“划重点”“找抓手”,上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8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7元,同比增速6.7%,位居全省第三。
提升主体经营能力。全市新增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2742人,总数达34642人;家庭农场21673个,其中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3225个。农民合作社10099家,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5620家,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2136家。
增强资金统筹能力。全市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6.48亿元,切块支持“6969”工程资金11.64亿元。各县区成立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额21.2亿元,到位资金额7.2亿元,用于资产收益部分69449.1万元,发放经营主体奖补资金16685.98万元。
夯实金融保障能力。搭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引入“金融活水”,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农机贷”“农资贷”“收粮贷”“茶谷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等107款定制金融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赋能。截至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金额63.82亿元,同比增速35.4%。
注重产销对接能力。组织近20家商超和市内所有电商平台,采购本地蔬菜、水果、畜禽等农副产品,采购本地农副产品4200余吨、价值6200余万元,解决市主城区保供需求的同时,增加农产品销售量,促进农民经营性增收。